驾驶证已被吊销可以补办临时驾驶证吗?

时间:2023-09-18 作者:楚雄律师

驾驶证被暂扣可以补办。驾驶证被交警扣了不能重新补办。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哪些情况会被吊销驾驶证
1、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受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拆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链接: http://www.visimaster.com/10715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离婚家事律师 孝感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网 杭州离婚律师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温州律师网 杭州律师网 杭州法律在线咨询网 宿州律师 德州律师 聊城律师 新乡律师 商丘律师 岳阳律师 郴州律师 东莞律师 内江律师 遵义律师 昭通律师 德宏律师 海西律师 合肥律师 赣州律师 余杭区律师 杭州建筑工程律师 信丰律师 宜春袁州区律师